利未記
 

第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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燔祭的條例
  1   耶和華呼叫摩西,從會幕裡對摩西說:
  2   “你要告訴以色列人說:如果你們中間有人把供物獻給耶和華,就要從牛群羊群中獻家畜為供物。
  3   他的供物若是獻牛作燔祭,就要把一頭沒有殘疾的公牛,牽到會幕門口,就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。
  4   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,燔祭就蒙悅納,可以為他贖罪。
  5   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宰殺那公牛,亞倫子孫作祭司的,要奉上血,潑在會幕門口祭壇的四周。
  6   那人要剝去燔祭牲的皮,把燔祭牲切成塊子。
  7   亞倫子孫作祭司的,要把炭火放在祭壇上,把柴排列在火上;
  8   亞倫子孫作祭司的,要把肉塊和頭,以及脂肪,排列在祭壇炭火上的木柴上面。
  9   那人又要用水洗淨內臟和腿;祭司就把這一切全獻在祭壇上焚燒,作為燔祭,就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。
  10   “人的供物若是獻羊作燔祭,不論是綿羊或是山羊,總要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羊。
  11   他要在耶和華面前,在祭壇的北面,把羊宰殺;亞倫子孫作祭司的,要把羊血潑在祭壇的四周。
  12   那人要把燔祭牲切成塊子;祭司就把肉塊、頭和脂肪,排列在祭壇炭火上的木柴上面;
  13   那人又要用水洗淨內臟和腿,祭司就把這一切全獻在祭壇上焚燒,作為燔祭,就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。
  14   “人若是獻鳥類為燔祭作耶和華的供物,就要獻斑鳩或雛鴿。
  15   祭司要把鳥帶到祭壇那裡,扭下牠的頭來,焚燒在祭壇上;又把鳥血擠出來,流在祭壇的壁上;
  16   又要除掉鳥的嗉囊和髒物,丟在祭壇東邊,倒灰的地方。
  17   然後要拿著兩個翅膀把鳥撕裂,只是不可撕斷。祭司要把牠放在祭壇,在炭火上的木柴上面焚燒,作為燔祭,就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。”
 

第二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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素祭的條例
  1   “如果有人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,他的供物要用細麵;他要澆上油,加上乳香,
  2   帶到亞倫子孫作祭司的那裡,祭司就從其中取出一把澆了油的細麵,連同所有的乳香,作供物的象徵,焚燒在祭壇上,這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。
  3   祭餘剩的,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;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至聖之物。
  4   “如果你獻爐裡烤的物作素祭的供物,就要用細麵調油所做的無酵餅,或是抹上油的無酵薄餅。
  5   你的供物若是用煎盤上做的物作素祭,就要用調油的無酵細麵。
  6   你要把它擘成碎塊,澆上油;這是素祭。
  7   你若是用淺鍋中煎的物作素祭的供物,就要用細麵調油做成。
  8   你要把這些東西做好,作獻給耶和華的素祭,奉給祭司,讓他帶到祭壇。
  9   祭司要從素祭中舉起象徵的部分,焚燒在祭壇上,作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。
  10   素祭餘剩的,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;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至聖之物。
  11   “你們獻給耶和華的一切素祭,都不可發酵,因為任何酵與蜜,你們都不可焚燒作獻給耶和華的火祭。
  12   你們可以把它們獻給耶和華作初熟的供物;只是不可燒在祭壇上,作馨香的祭。
  13   你獻作素祭的一切供物,都要用鹽調和;在你的素祭上,不可缺少你 神立約的鹽;你的一切供物,都要用鹽調和獻上。
  14   “如果你把初熟之物作素祭獻給耶和華,就要獻上烘過的新麥穗,就是碾過的新穀粒,作素祭。
  15   你要澆上油,加上乳香,這是素祭。
  16   祭司要把供物的象徵部分,就是一部分碾過的麥粒和油,連同所有的乳香,一起焚燒,作獻給耶和華的火祭。”
 

第三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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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安祭的條例
  1   “人的供物若是作平安祭,如果獻的是牛,必須在耶和華面前獻一頭沒有殘疾的公牛或母牛;
  2   他要按手在他的供物的頭上,在會幕門口宰殺牠;亞倫子孫作祭司的,要把血潑在祭壇的四周。
  3   他要從平安祭中奉上獻給耶和華的火祭,就是把遮蓋內臟的脂肪,和內臟上的一切脂肪,
  4   兩腎和腎上近腰旁的脂肪,和腎旁的肝葉,一起取下。
  5   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放在祭壇炭火上的木柴上面,在燔祭上焚燒,作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。
  6   人若是獻羊作平安祭的供物給耶和華,必須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羊或母羊。
  7   他獻的供物若是一隻綿羊羔,他要把牠牽到耶和華面前,
  8   按手在他的供物的頭上,在會幕門口宰殺牠;亞倫的子孫要把羊血潑在祭壇的四周。
  9   他要從平安祭中奉上獻給耶和華的火祭,就是把羊的脂肪,從靠近脊骨的地方取下來的整條肥尾巴,遮蓋內臟的脂肪和在內臟上的一切脂肪,
  10   兩腎和腎上近腰的脂肪,和腎旁的肝葉,一起取下。
  11   祭司把這些焚燒在祭壇上,是獻給耶和華作食物的火祭。
  12   “人的供物若是一隻山羊,就要把羊牽到耶和華面前,
  13   按手在羊頭上,然後在會幕門口宰殺牠;亞倫的子孫要把血潑在祭壇的四周,
  14   他要從供物中奉上獻給耶和華的火祭,就是把遮蓋內臟的脂肪和內臟上的脂肪,
  15   兩腎和腎上近腰的脂肪,和腎旁的肝葉,都要一起取下。
  16   祭司把這些焚燒在祭壇上,獻給耶和華為食物作馨香的火祭。一切脂肪都是屬於耶和華的,
  17   任何脂肪和血你們都不可吃。這是你們在一切住處一條世代永存的律例。”
 

第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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贖罪祭的條例
  1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2   “你要告訴以色列人說:如果有人在耶和華吩咐不可行的事上無意犯了罪,他必須遵行以下條例中的一樣:
 
為大祭司贖罪
  3   “如果受膏的祭司犯了罪,使人民陷在罪裡,他就要為自己所犯的罪,獻一頭沒有殘疾的公牛給耶和華作贖罪祭。
  4   他要把公牛牽到耶和華面前,在會幕門口,按手在公牛頭上,然後在耶和華面前宰殺那公牛,
  5   受膏的祭司要取一些公牛的血,帶到會幕那裡。
  6   祭司要把指頭蘸在血裡,在耶和華面前向著聖所的幔子,彈血七次。
  7   然後祭司要用血抹會幕裡耶和華面前的香壇的四角;至於其餘的牛血,都要倒在會幕門口的燔祭壇腳那裡。
  8   他要取出贖罪祭的公牛所有的脂肪,就是遮蓋內臟的脂肪和內臟上的一切脂肪,
  9   兩腎和腎上近腰的脂肪,和腎旁的肝葉,都一起取下來,
  10   正如從平安祭的公牛取出來的一樣。祭司要把這些焚燒在燔祭壇上。
  11   至於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,連頭帶腿,以及內臟和糞,
  12   就是整頭公牛,要搬到營外潔淨的地方,倒壇灰的地方,放在柴上用火焚燒,就在倒壇灰的地方焚燒。
 
為全會眾贖罪
  13   “如果以色列全體會眾無意犯罪,是隱而未現、會眾看不出來的,但他們行了一件耶和華吩咐不可行的事,他們就有罪。
  14   當發覺他們犯了罪的時候,會眾就要獻一頭公牛作贖罪祭,把牠牽到會幕前面;
  15   會眾的長老要在耶和華面前按手在公牛的頭上,然後在耶和華面前宰殺那公牛。
  16   受膏的祭司要把公牛的一些血,帶到會幕那裡;
  17   祭司要把指頭蘸在血裡,在耶和華面前,向著幔子,彈血七次;
  18   然後用血抹會幕裡耶和華面前的壇角;至於其餘的牛血,都要倒在會幕門口的燔祭壇腳那裡。
  19   他要取出公牛所有的脂肪,焚燒在祭壇上。
  20   處理這公牛與處理大祭司的贖罪祭公牛一樣,要按同一條例執行。祭司為他們贖了罪,他們就蒙赦免。
  21   他要把這公牛搬到營外焚燒,好像焚燒前一頭公牛一樣,這是會眾的贖罪祭。
 
為官長贖罪
  22   “如果領袖無意犯了罪,行了一件耶和華他的 神吩咐不可行的事,他就有罪。
  23   他一發覺犯了罪,就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山羊羔作供物,
  24   要按手在山羊的頭上,然後在宰燔祭牲的地方,在耶和華面前宰殺牠,這是贖罪祭。
  25   祭司要用指頭取贖罪祭牲的一些血,抹燔祭壇的四角,其餘的血要倒在燔祭壇腳那裡。
  26   公羊所有的脂肪,都要焚燒在祭壇上,好像平安祭的脂肪一樣;祭司為他贖了罪,他就蒙赦免。
 
為眾民贖罪
  27   “如果那地的居民中有人無意犯了罪,行了一件耶和華吩咐不可行的事,他就有罪。
  28   他一發覺犯了罪,就要為自己所犯的罪,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作供物。
  29   他要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,然後在宰燔祭牲的地方,宰殺贖罪祭牲。
  30   祭司要用指頭取一些羊血,抹燔祭壇的四角,其餘的血都要倒在祭壇腳那裡。
  31   母山羊所有的脂肪都要取出來,好像取出平安祭牲的脂肪一樣;然後祭司要把這些焚燒在祭壇上,獻給耶和華作馨香的祭。祭司為他贖了罪,他就蒙赦免。
  32   “如果人獻一隻綿羊羔作贖罪祭的供物,就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羊;
  33   他要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,然後在宰燔祭牲的地方宰殺牠,作為贖罪祭。
  34   祭司要用指頭取一些贖罪祭牲的血,抹燔祭壇的四角,其餘的羊血,都要倒在祭壇腳那裡。
  35   羊所有的脂肪都要取出來,好像取出平安祭綿羊羔的脂肪一樣;祭司要把這些放在祭壇耶和華的火祭上面焚燒,祭司為他所犯的罪行贖罪,他就蒙赦免。”
 

第五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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獻贖愆祭的幾種事例
  1   “如果有人犯罪:他聽見發誓的聲音(“發誓的聲音”或譯:“傳召作證的聲音”,或“發咒語的聲音”);他本是證人,卻不肯把看見或知道的說出來,他就要擔當自己的罪責。
  2   或人摸了甚麼不潔淨的東西,無論是不潔淨野獸的屍體,或是不潔淨牲畜的屍體,或是不潔淨昆蟲的屍體,當時並不留意,他因為成了不潔淨,就有罪了;
  3   或有人摸了人的污穢,他沒有留意玷污了甚麼污穢;他一知道,就有罪了。
  4   或有人嘴唇輕率發誓,無論是出於惡意或是出於好意,他沒有留意起了甚麼誓;他一知道,就有罪了。
  5   如果他在任何一件事上犯了罪,就要承認自己所犯的罪;
  6   他要為所犯的罪,把贖愆祭帶到耶和華面前當作贖罪祭,就是羊群中的母羊,或綿羊羔或山羊;祭司就為他的罪行贖罪。
  7   “他的經濟能力若是不夠獻一隻羊,他就要為所犯的罪,帶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到耶和華面前作贖愆祭,一隻作贖罪祭,一隻作燔祭。
  8   他要把牠們帶到祭司那裡,祭司就要先獻上作為贖罪祭的一隻,把鳥的頭從頸項上扭斷,只是不可撕斷。
  9   然後他要把贖罪祭牲的一些血,彈在祭壇旁邊,其餘的血要在祭壇腳那裡擠出來;這是贖罪祭。
  10   第二隻作為燔祭的鳥,要按照燔祭的規則獻上,祭司為他的罪行贖罪,他就蒙赦免。
  11   “他的經濟能力若是不夠獻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,就要為所犯的罪,帶來一公斤的細麵作贖罪祭的供物;供物不可澆上油,也不可加上乳香,因為這是贖罪祭。
  12   他要把供物帶到祭司那裡,祭司從其中取出一把,作為象徵,放在祭壇耶和華的火祭上面焚燒;這是贖罪祭。
  13   祭司為他所犯的任何一樣罪贖罪,他就蒙赦免。其餘的祭物要歸給祭司,好像素祭一樣。”
 
贖愆祭的條例
  14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15   “如果有人在耶和華的聖物上不忠實,無意犯了罪,他就要依照你按著聖所衡量銀子標準所估的銀價,把他的贖愆祭牲,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,牽到耶和華面前作贖愆祭。
  16   他要補償他在聖物上所虧欠的,另加五分之一,交給祭司;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,他就蒙赦免。
  17   “如果有人犯了罪,行了一件耶和華吩咐不可行的事;他雖然不清楚,仍是有罪,他就要擔當自己的罪責。
  18   他要依照你的估價,從羊群中把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來,給祭司作贖愆祭。祭司為他贖罪,那不清楚的無心之失,就蒙赦免。
  19   這是贖愆祭,他在耶和華面前實在有罪。”
 

第六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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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1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2   “如果有人犯罪,對耶和華不忠實,在人寄存給他的物上或抵押品上欺騙自己的同伴,或是搶奪,或是欺壓自己的同胞,
  3   或是拾去人遺失的東西,卻欺騙人,起假誓,行了任何一件人常犯的罪,
  4   他犯了罪,有了罪,就應歸還他所搶奪的,或是欺壓得來的,或是別人寄存在他那裡的,或是他拾去的失物,
  5   或是他因起假誓所得的任何東西;在賠過的時候,他除了按原數償還外,必須另外加上五分之一,交給原主;
  6   還要照著你的估價,把贖愆祭牲,就是從羊群中取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,牽到耶和華面前,給祭司作贖愆祭。
  7   祭司在耶和華面前,為他所行的任何一件過失贖罪,他就蒙赦免。”(本章第1~7節在《馬索拉抄本》為5:20~26)
 
燔祭
  8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(本節在《馬索拉抄本》為6:1)
  9   “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:燔祭的律例是這樣:燔祭要放在祭壇的柴上,通宵達旦;祭壇上的火,必須一直燒著。
  10   祭司要穿上細麻布外袍,又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;他要把祭壇上燔祭燒成的灰收起來,放在祭壇旁邊;
  11   然後脫去這些衣服,穿上別的衣服,把灰拿出營外潔淨的地方。
  12   祭壇上的火,應常常燒著,不可熄滅;每天早晨,祭司要在上面燒柴,把燔祭排列在壇上,又在上面焚燒平安祭的脂肪。
  13   火必須不斷在祭壇上燒著,不可熄滅。
 
素祭
  14   “素祭的律例是這樣:亞倫的子孫要在耶和華面前的祭壇前獻素祭。
  15   從其中取出一把作素祭的細麵、油,和在素祭上所有的乳香,焚燒在祭壇上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,作供物的象徵。
  16   亞倫和他的子孫要吃剩餘的祭物,在聖潔的地方作無酵餅吃;他們要在會幕的院子裡吃。
  17   烤餅的時候,不可加酵。這是我從獻給我的火祭中,賜給他們的分,是至聖的,與贖罪祭和贖愆祭一樣。
  18   亞倫的子孫中的男丁,都要從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吃這些祭物;這是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律例。人接觸過這些祭物,必成為聖。”
  19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20   “亞倫和他的子孫,在受膏的日子要獻給耶和華的供物,就是一公斤的細麵,作常獻的素祭,早晨獻一半,晚上獻一半。
  21   你要把這些細麵在煎盤上用油調和作餅,烘(“烘”一詞原意不明,有譯本作“擘成塊”)好了,你就拿進來;將擘成碎塊的素祭獻上,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。
  22   亞倫的子孫繼承他作受膏立的祭司的,都要獻這素祭,把它完全焚燒,獻給耶和華,作永遠的律例。
  23   凡是祭司獻的素祭都要完全焚燒,不可以吃。”
 
贖罪祭
  24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25   “你要告訴亞倫和他的兒子:贖罪祭的律例是這樣:贖罪祭牲應在宰殺燔祭牲的地方,在耶和華面前宰殺,這是至聖的。
  26   獻這贖罪祭的祭司要吃這祭牲;在會幕院子裡的聖潔地方吃。
  27   接觸過這祭肉的,必成為聖。沾了祭牲的血,必須清理;血濺在衣服上,應該在聖潔的地方洗淨,
  28   煮祭物的瓦器卻要打碎;如果煮祭物的是銅器,只需用水沖洗。
  29   祭司家中的男丁,都可以吃祭肉;這是至聖的。
  30   但是任何贖罪祭,如果它的血帶進了會幕在聖所內進行贖罪,祭肉就不可吃;必須用火燒盡。”
 

第七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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贖愆祭
  1   “贖愆祭的律例是這樣:這祭是至聖的。
  2   人在甚麼地方宰殺燔祭牲,就要在那裡宰殺贖愆祭牲,牠的血要潑在祭壇的四周。
  3   祭司要把祭牲的一切脂肪都獻上,就是肥尾巴和遮蓋內臟的脂肪,
  4   以及兩個腎、腎上近腰旁的脂肪和腎旁的肝葉,一起取下。
  5   然後把這些焚燒在祭壇上,作獻給耶和華的火祭,這是贖愆祭。
  6   祭司家中的男丁,都可以吃祭牲的肉,要在聖潔的地方吃;這是至聖的。
  7   贖罪祭怎樣,贖愆祭也怎樣;兩個祭的律例相同;
  8   祭物要歸主持贖罪的祭司,祭司替人獻燔祭,祭牲的皮要歸獻燔祭的祭司。
  9   一切在爐裡烤的,或在淺鍋裡或在煎盤上做的素祭,都要歸給那獻祭的祭司。
  10   一切用油調和,或是乾的素祭,都要歸給亞倫所有的子孫,大家均分。
 
平安祭
  11   “獻給耶和華的平安祭的律例是這樣:
  12   人若是為感恩獻祭,就要用調油的無酵餅和抹了油的無酵薄餅,以及用油調和了細麵做的餅,與感恩祭一同獻上。
  13   他要把他的供物,連同有酵的餅,跟那為感恩而獻的平安祭,一起獻上。
  14   他要從各物中,取出一個餅作為舉祭,獻給耶和華,歸給那潑平安祭牲之血的祭司。
  15   “為感恩而獻的平安祭的肉,只能在獻祭那日吃,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。
  16   他獻的供物若是還願祭,或是甘心祭,獻祭那日可以吃;剩下的,第二天也可以吃。
  17   還剩下的祭肉,到了第三天,就要用火燒掉。
  18   如果在第三天吃平安祭的肉,必不蒙悅納,他獻上的也不再算為祭,因為祭肉已經成為不潔;吃這肉的人,必擔當自己的罪責。
  19   “祭肉若是接觸了任何不潔,就不可以吃,要用火燒掉。潔淨的人才可以吃祭肉;
  20   身上不潔淨的人吃了獻與耶和華的平安祭的祭肉,那人必從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。
  21   人若是摸了任何不潔,或是人的污穢,或是牲畜的污穢,或是任何不潔淨的可憎之物,然後吃獻給耶和華的平安祭的肉,那人必從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。”
  22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23   “你要告訴以色列人說:所有公牛、綿羊或是山羊的脂肪,你們都不可吃。
  24   自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動物的脂肪,可以作別的用途,只是你們決不可吃。
  25   因為無論何人吃了獻給耶和華為火祭的牲畜的脂肪,那吃的人就必從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。
  26   在你們的一切住處,任何血,無論是飛鳥或是牲畜的,你們都不可吃。
  27   無論誰吃了甚麼血,那人必從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。”
 
祭司的分與權利
  28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29   “你要告訴以色列人:向耶和華獻平安祭的,必須從他的平安祭中取出奉給耶和華的供物。
  30   親手把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帶來,就是把脂肪連胸帶來,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,作為搖祭。
  31   祭司要把脂肪焚燒在祭壇上,胸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。
  32   你們要從平安祭牲中,拿右後腿來作舉祭,奉給祭司。
  33   亞倫的子孫中,誰獻平安祭牲的血和脂肪,右後腿就歸給他,是他的分。
  34   因為我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,取出了這搖祭的胸和舉祭的後腿,給亞倫祭司和他的子孫,成為以色列人中永遠的律例。
  35   “這是亞倫和他子孫,從奉獻他們作耶和華的祭司那日開始,受膏立應得的分。
  36   就是耶和華膏立他們的時候,命令以色列人給他們的。這是世世代代永遠的律例。”
 
結語
  37   以上關於燔祭、素祭、贖罪祭、贖愆祭、承受聖職祭和平安祭的律例,
  38   都是耶和華在西奈山吩咐摩西的,就是他在西奈的曠野吩咐以色列人,把他們的供物獻給耶和華的時候所說的。

第八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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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立亞倫與其眾子為祭司(出29:1~37)
  1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2   “你要把亞倫和他的兒子,連同聖衣、膏油、贖罪祭的一頭公牛、兩隻公綿羊,一籃無酵餅都帶來,
  3   又要召集全體會眾到會幕門口那裡。”
  4   於是摩西照著耶和華命令他的去行,會眾就聚集到會幕門口那裡。
  5   摩西對會眾說:“這是耶和華吩咐我作的事。”
  6   摩西領亞倫和他的兒子來,用水給他們洗身。
  7   然後給亞倫穿上內袍,束上腰帶,穿上外袍,又加上以弗得,用巧工織成的以弗得帶子束上,把以弗得繫在他身上。
  8   又給他佩上胸牌,把烏陵和土明放在胸牌裡面,
  9   把禮冠戴在他頭上;在禮冠前面安上金牌,就是聖冠,都是照著耶和華吩咐摩西的。
  10   摩西取膏油,抹了帳幕和其中所有的東西,使它們分別為聖。
  11   又七次彈膏油在祭壇上,膏抹祭壇和祭壇的一切器皿,以及洗濯盆和盆座,使它們分別為聖。
  12   然後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,膏立他,使他分別為聖。
  13   摩西把亞倫的兒子帶來,給他們穿上內袍,束上腰帶,包上裹頭巾,都是照著耶和華吩咐摩西的。
  14   他把贖罪祭的公牛牽來;亞倫和他的兒子按手在贖罪祭的公牛的頭上。
  15   摩西就宰殺公牛,取了血,用指頭抹祭壇四角的周圍,潔淨祭壇,其餘的血倒在祭壇腳那裡,使祭壇成聖,為壇贖罪。
  16   摩西取出內臟上所有的脂肪、腎旁的肝葉、兩個腎和腎上的脂肪,焚燒在祭壇上。
  17   至於那公牛,牠的皮、肉和糞,都要在營外用火燒掉,都是照著耶和華吩咐摩西的。
  18   摩西把燔祭的公綿羊牽來,亞倫和他的兒子按手在公綿羊的頭上。
  19   摩西就宰殺公綿羊,把血潑在祭壇的四周。
  20   摩西把公綿羊切成塊子以後,就把頭、肉塊和脂肪都焚燒了。
  21   又用水洗淨了內臟和腿之後,摩西就把整個公綿羊焚燒在祭壇上;這是燔祭,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,都是耶和華吩咐摩西的。
  22   他又把第二隻公綿羊牽來,就是承受聖職所獻的公綿羊;亞倫和他的兒子按手在公綿羊的頭上;
  23   摩西宰殺了羊,取了一些羊血,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,以及右腳的大拇趾上。
  24   又把亞倫的兒子帶來,摩西也把血抹在他們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,以及右腳的大拇趾上;其餘的血則潑在祭壇的四周。
  25   然後他取出脂肪、肥尾巴、內臟上所有的脂肪、腎旁的肝葉、兩個腎、腎上的脂肪和右後腿;
  26   又從在耶和華面前的無酵餅籃子裡,取出一個無酵餅、一個油餅和一個薄餅,都放在脂肪和右後腿上;
  27   他把這一切都放在亞倫手上和他兒子手上,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。
  28   然後,摩西從他們的手上接過來,焚燒在祭壇的燔祭上;這些是承受聖職祭,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。
  29   摩西取了祭牲的胸,在耶和華面前把它搖一搖作搖祭;這是承受聖職祭的公綿羊中,歸給摩西的分,都是照著耶和華吩咐摩西的。
  30   摩西拿了一些膏油和祭壇上的血,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,以及他兒子和他們的衣服上;這樣就使亞倫和他的衣服,他的兒子和他們的衣服都分別為聖。
  31   摩西對亞倫和他的兒子說:“你們要在會幕門口煮祭肉,也在那裡吃祭肉和承受聖職祭籃子裡的餅,照著我的吩咐,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吃這些。
  32   剩下來的肉和餅,你們要用火燒掉。
  33   七天之內,你們不可出會幕的門口,直到你們承受聖職禮的日子滿了,因為主要用這七天使你們承受聖職(“使你們承受聖職”原文作“他充滿你們的手”)。
  34   今天所行的,是照耶和華的吩咐而行,為你們贖罪。
  35   七天之內,你們晝夜都住在會幕門口,遵守耶和華的吩咐,免得你們死亡,因為耶和華是這樣吩咐我。”
  36   於是亞倫和他的兒子行了耶和華藉著摩西吩咐的一切事。
 

第九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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祭司獻祭
  1   到了第八天,摩西把亞倫和他的兒子,以及以色列的眾長老都召了來;
  2   摩西對亞倫說:“你要取一頭公牛犢來作贖罪祭,一隻公綿羊作燔祭,兩樣都要沒有殘疾的;獻在耶和華的面前。
  3   你也要告訴以色列人:你們要取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,又取一頭一歲的牛犢和一隻一歲的綿羊羔作燔祭,兩樣都要沒有殘疾的;
  4   又取一頭公牛和一隻公綿羊作平安祭,宰獻在耶和華面前;又取用油調和的素祭,因為今天耶和華要向你們顯現。”
  5   於是他們把摩西所吩咐的,帶到會幕前面;全體會眾都走近來,站在耶和華的面前。
  6   摩西說:“這是耶和華吩咐你們的事,你們要照著行,耶和華的榮耀就要向你們顯現。”
  7   然後摩西對亞倫說:“走到祭壇那裡,獻上你的贖罪祭和燔祭,為自己和人民贖罪;又獻上人民的供物,按著耶和華的吩咐,為他們贖罪。”
  8   於是亞倫走近祭壇,宰殺那為自己獻的贖罪祭牛犢。
  9   亞倫的兒子奉上血,他就把手指蘸在血裡,抹在祭壇的四角上,把剩下的血倒在祭壇腳那裡;
  10   贖罪祭牲的脂肪、腎和肝葉,他都焚燒在祭壇上,都是照著耶和華吩咐摩西的。
  11   至於肉和皮,卻在營外用火燒掉。
  12   亞倫宰殺了燔祭牲,他的兒子把血遞給他,潑在祭壇的周圍。
  13   他們跟著把燔祭牲一塊一塊連頭遞給他,焚燒在祭壇上。
  14   亞倫又洗淨了內臟和腿,在祭壇的燔祭上焚燒。
  15   他把人民的供物獻上,又把那為人民作贖罪祭的公山羊牽來,宰殺了,獻為贖罪祭,和先前獻的一樣。
  16   然後他按著規則獻上燔祭,
  17   又獻上素祭,從其中取了滿滿的一把,在祭壇上焚燒。這是在早晨的燔祭以外的。
  18   亞倫又宰殺了那為人民作平安祭的公牛和公綿羊;亞倫的兒子把血遞給他,潑在祭壇的周圍。
  19   他們又把公牛和公綿羊的脂肪、肥尾巴、遮蓋內臟的脂肪、兩個腎和肝葉,
  20   都放在胸上,亞倫就把脂肪在祭壇上焚燒;
  21   至於胸和右後腿,亞倫拿來作搖祭,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;都是照著摩西吩咐的。
  22   亞倫向眾人舉起手,為他們祝福;他獻了贖罪祭、燔祭和平安祭,就下來。
  23   摩西和亞倫進了會幕,出來就為眾人祝福;耶和華的榮耀向眾民顯現。
  24   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,燒盡了祭壇上的燔祭和脂肪;眾民看見了,就大聲歡呼,俯伏在地。
 

第十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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獻凡火干罪
  1   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各拿著自己的香爐,盛上火,加上香,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平常的火,是耶和華沒有命令他們獻的。
  2   那時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,把他們燒滅,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。
  3  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:“這就是耶和華曾經告訴我們的,他說:‘在親近我的人中,我要顯為聖,在眾人面前,我要得榮耀。’”亞倫就默然無語。
  4   摩西把亞倫叔父烏薛的兒子米沙利和以利撒反召了來,對他們說:“你們上前來,把你們的兄弟從聖所前抬到營外去。”
  5   於是二人走近來,照著摩西的吩咐,把他們連同他們的衣服抬到營外去。
  6   摩西對亞倫和他的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說:“你們不要披頭散髮,不可撕裂你們的衣服,免得你們死亡,又免得耶和華向全體會眾發怒。你們的親族,以色列全家,卻要為耶和華所燒死的人哀哭(“要為耶和華……哀哭”或譯:“要為耶和華所燃起的焚燒哀哭”)。
  7   你們也不可走出會幕的門口,免得你們死亡,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身上。”他們就照著摩西的話行。
  8   耶和華對亞倫說:
  9   “你和你的兒子一起進會幕的時候,淡酒烈酒都不可喝,免得你們死亡,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律例;
  10   使你們可以把聖的和俗的,潔淨的和不潔淨的,分辨清楚;
  11   可以把耶和華藉著摩西告訴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,教訓他們。”
 
重申祭司的分與權利
  12   摩西對亞倫和他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說:“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剩下的素祭,你們要拿來在祭壇旁邊作無酵餅吃,因為這是至聖的。
  13   你們要在聖潔的地方吃,在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,這是你和你兒子的分,因為耶和華是這樣吩咐我。
  14   至於作搖祭的胸和作舉祭的後腿,你們也要在潔淨的地方吃,你和你的兒女要一起吃,這是從以色列人獻的平安祭中,給你和你兒子的分。
  15   至於作舉祭的後腿,作搖祭的胸,他們要與火祭的脂肪一同帶來,當作搖祭,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。這都要歸給你和與你在一起的兒子,當作永遠的律例,都是照著耶和華所吩咐的。”
  16   那時,摩西急切地尋找那作贖罪祭的公山羊,發現已經燒了;他就向亞倫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發怒,說:
  17   “這贖罪祭是至聖的,耶和華又把祭肉給你們,要叫你們擔當會眾的罪孽,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,你們為甚麼沒有在聖潔的地方吃呢?
  18   這祭牲的血既然沒有帶進聖所裡去,你們就應該照著我所吩咐的,在聖所裡吃這祭肉。”
  19   亞倫對摩西說:“今天他們在耶和華面前已經獻了贖罪祭和燔祭,而且有這樣的災禍臨到我;如果今天我吃了贖罪祭的祭肉,耶和華怎能看為美好呢?”
  20   摩西聽了,也覺得合理。
 

第十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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潔淨與不潔淨之動物(申14:3~21)
  1   耶和華對摩西和亞倫說:
  2   “你們要告訴以色列人:地上所有的走獸中,你們可以吃的動物,就是這些:
  3   分蹄有趾而且反芻的走獸,你們都可以吃。
  4   但你們不可吃下列反芻,或分蹄的走獸動物:駱駝,因為牠反芻卻不分蹄,你們應以為不潔淨。
  5   石獾(本章動物名字多不能確定。“石獾”傳統翻譯作“沙番”或“山鼠”),因為牠反芻卻不分蹄,你們應以為不潔淨。
  6   兔子,因為牠反芻卻不分蹄,你們應以為不潔淨。
  7   豬,因為牠分蹄有趾卻不反芻,你們應以為不潔淨。
  8   這些走獸的肉你們不可吃,牠們的屍體你們不可摸,你們應視為不潔淨。
  9   “水中所有的活物你們可以吃的,就是這些:凡是在水中,有翅有鱗的,不論是在海裡或是河裡的,你們都可以吃。
  10   在水中游動或生存在水中的活物,無論是在海裡或是河裡,若是沒有翅和鱗的,你們都要當作可憎之物。
  11   牠們是你們憎惡之物;牠們的肉,你們不可吃;牠們的屍體,你們要憎惡。
  12   所有在水裡沒有翅和鱗的活物,你們都要當作可憎之物。
  13   “在鳥類中,你們要憎惡,也不可吃這些雀鳥:兀鷹(雀鳥的名字中文翻譯還未統一,牠們的學名多不能確定)、鵰、鷲、
  14   鳶、獵鷹等隼類,
  15   所有烏鴉類,
  16   鴕鳥、貓頭鷹、海鷗、蒼鷺等鷹類。
  17   鴟鶚、鸕鶿、大鴟梟、
  18   白鷺、塘鵝、鴇、
  19   鸛、紅鶴等鷺鷥類,戴勝和蝙蝠。
  20   “凡有翅膀、四足爬行的生物,你們都要當作可憎之物。
  21   但在所有有翅膀、四足爬行的生物中,如果有足有腿,能在地上蹦跳的,你們都可以吃。
  22   在昆蟲中,你們可以吃這些:蝗蟲類、螞蚱類、蟋蟀類和蚱蜢類。
  23   但是其他所有有翅膀四足的生物,你們都要當作可憎之物。
  24   “以下事物,會使你們成為不潔:觸摸動物屍體的,就不潔淨到晚上。
  25   拾起牠們的屍體的,就要洗淨自己的衣服,並且不潔淨到晚上。
  26   所有分蹄卻無趾的、不反芻的走獸,你們應以為不潔淨,觸摸牠們的,就不潔淨。
  27   所有用四足行走的動物中,用腳掌行走的,你們應以為不潔淨,觸摸牠們屍體的,都不潔淨到晚上。
  28   拾起牠們屍體的,就要洗淨自己的衣服,並且不潔淨到晚上。以上這些你們應以為不潔淨。
  29   “在地上爬行的生物中,你們應以為不潔淨的是這些:鼬鼠、鼫鼠、蜥蜴這一類,
  30   以及壁虎、龍子、守宮、蛇醫、變色龍。
  31   在所有爬行的生物中,你們應以這些為不潔淨;牠們死了以後,觸摸牠們的,都不潔淨到晚上。
  32   牠們當中死了的,掉在甚麼東西上,無論是木器或是衣服,皮子或是布袋等任何器具,都成為不潔淨,要放在水中。但仍不潔淨到晚上,以後就真潔淨了。
  33   牠們當中死了的,掉在甚麼瓦器裡,其中不論是甚麼,都成為不潔淨,你們要把瓦器打碎。
  34   瓦器的水若是滴在任何食物上,食物就成了不潔淨,若是滴在裝了飲料的器皿裡,飲料也成為不潔淨。
  35   牠們屍體的任何部分掉在甚麼東西上,那東西就不潔淨,無論是爐或是鍋,都成為不潔淨,應該打碎;你們應以這些為不潔淨。
  36   但是水源和儲水池仍算是潔淨的。只有觸摸水中屍體的,才是不潔淨。
  37   牠們屍體的一部分掉在要播種的種子上,種子還是潔淨的;
  38   但是,如果種子已經澆了水,牠們屍體的一部分才掉在種子上面,你們應以這種子為不潔淨。
  39   “一隻你們可以吃的走獸死了,誰摸了牠的屍體,就不潔淨到晚上;
  40   誰吃了牠的屍體,就要洗淨自己的衣服,並且不潔淨到晚上;誰拾起這屍體,也要洗淨自己的衣服,並且不潔淨到晚上。
  41   “所有在地上爬行的動物,都是可憎之物,都不可吃。
  42   凡是用肚子,或用四足或是多足在地上爬行的動物,你們都不可吃,因為牠們是可憎之物。
  43   你們不可因任何爬行的動物使自己成為可憎的,也不可因牠們玷污自己,以致不潔淨。
  44   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,所以你們要使自己成為聖潔。你們要分別為聖,因為我是聖潔的。你們不可因在地上爬行的任何動物玷污自己,
  45   因為我是耶和華,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上來,為要作你們的 神;你們要分別為聖,因為我是聖潔的。”
  46   以上就是有關走獸、飛禽、所有在水中游行的動物,和所有在地上爬行的動物的律例,
  47   為要把不潔淨的和潔淨的,可吃的生物和不可吃的生物,分別出來。
 

第十二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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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婦潔淨之條例
  1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2   “你要告訴以色列人:如果有婦人懷孕,生了男孩,她就不潔淨七天,好像患病污穢的日子不潔淨一樣。
  3   第八天男嬰要受割禮。
  4   婦人潔淨產血的時期要住在家三十三天;得潔淨的日子未滿之前,她不可觸摸任何聖物,也不可進入聖潔的地方。
  5   如果她生了女孩,就不潔淨十四天,像月經污穢的日子一樣;婦人潔淨產血的時期,要住在家裡六十六天。
  6   “潔淨的日子滿了,不論是為男孩或是為女孩,她都要用一隻一歲的綿羊羔作燔祭,一隻雛鴿,或一隻斑鳩作贖罪祭,帶到會幕門口那裡,交給祭司。
  7   祭司把供物獻在耶和華面前,為她贖罪,她的血就潔淨了。以上是生育男女的律例。
  8   她的經濟能力若是不夠獻一隻羊羔,她可以拿兩隻斑鳩,或是兩隻雛鴿,一隻作燔祭,一隻作贖罪祭;祭司要為她贖罪,她就潔淨了。”
 

第十三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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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種皮膚病之條例
  1   耶和華對摩西和亞倫說:
  2   “如果有人在皮肉上生了瘤,或癬,或火斑,後來皮肉變成了大痲風病症(本章病名多不能確定它們的學名。傳統翻譯作“痲風”的希伯來字,本章用來形容不同的皮膚病症),就要把他帶到一個作祭司的亞倫子孫那裡。
  3   祭司要察看皮肉上的病症;如果患處的毛已經變白(“變白”或譯:“較其他皮肉色澤顯然為深”),病症的現象又深透皮下的肉,就是大痲風病症,祭司發現這樣,就要宣布他為不潔淨。
  4   火斑若是在他的皮肉上發白,但沒有深透皮膚的現象,上面的毛也沒有變白,祭司就要把患者隔離七天。
  5   到了第七天,祭司要察看他,如果看見病情止住了,皮上的患處沒有蔓延,祭司還要把他再隔離七天。
  6   到了第七天,祭司要再察看他;如果看見患處色澤變淡,也沒有在皮上蔓延,祭司就要宣布他為潔淨,這不過是癬;他洗淨衣服,就得潔淨了。
  7   但是祭司察看,宣布他潔淨以後,癬若是在皮上蔓延,他就要再次給祭司察看。
  8   祭司要察看他;如果發現癬在皮上蔓延了,祭司就要宣布他為不潔淨;這是大痲風。
  9   “如果有人感染到大痲風,就要帶他到祭司那裡。
  10   祭司要察看,如果發現皮上有白色浮腫,毛已經變白,患處的肉紅腫,
  11   這就是皮肉上的潛伏性痲風病發作,祭司要宣布他為不潔淨;不必隔離觀察,因為他已經不潔淨。
  12   如果祭司認為痲風病已在皮上蔓延,從頭到腳遮滿了患病者全身的皮,
  13   那麼祭司就要察看;如果看見痲風布滿了他的全身,祭司就要宣布那患病者為潔淨;因為全身變白,就算是潔淨。
  14   但他身上甚麼時候出現紅腫的肉,他就成為不潔淨。
  15   祭司發現那紅腫的肉,就要宣布他為不潔淨;紅腫的肉原來是不潔淨的,是痲風病。
  16   但紅腫的肉若是再復原,又變成白,他就要到祭司那裡,
  17   祭司要察看;如果看見患處變白了,祭司就要宣布那患病者為潔淨的;他就潔淨了。
  18   “人若是在皮肉上生了瘡,已經醫好了;
  19   但在長瘡之處又起了白色浮腫,或是白中帶紅的火斑,他就要給祭司察看。
  20   祭司要察看;如果發現有深透皮膚的現象,上面的毛也變白了,祭司就要宣布他為不潔淨;這就是在瘡中發作出來的痲風病。
  21   但如果祭司察看病情,看見上面沒有白毛,也沒有深透皮膚,只是發暗而已,祭司就要把他隔離七天;
  22   如果在皮膚上蔓延,祭司就要宣布他為不潔淨;這就是痲風病。
  23   火斑若是在原處止住,沒有蔓延,就是瘡的疤痕,祭司就要宣布他為潔淨。
  24   “如果人的皮肉發炎,發炎紅腫的肉成了火斑,白中帶紅,或是純白,
  25   祭司就要察看病情;如果發現火斑中的毛變白了,又有深透皮膚的現象,這就是從發炎發作出來的痲風病。祭司就要宣布他為不潔淨;這是痲風病。
  26   但如果祭司察看病情,看見火斑中沒有白毛,也沒有深透皮膚,只是發暗而已,祭司就要把他隔離七天。
  27   到了第七天,祭司要察看;火斑若是在皮上蔓延,祭司就要宣布他為不潔淨,這是痲風病。
  28   火斑若是在原處止住,沒有在皮上蔓延,只是發暗而已,這是發炎腫瘤,祭司就要宣布他為潔淨,因為這只是發炎的疤痕。
  29   “無論男女,如果在頭上或是鬍鬚上受到感染,
  30   祭司要察看那病;如果發現有深透皮膚的現象,而且還有黃色細毛,祭司就要宣布他為不潔淨,這是癩痢,是頭上或是鬍鬚上的痲風病。
  31   祭司察看癩痢的患處;如果看見沒有深透皮膚的現象,那裡也沒有黑毛,祭司就要把那患癩痢的人隔離七天。
  32   到了第七天,祭司要察看患處;如果看見癩痢沒有蔓延,那裡也沒有黃毛,癩痢也沒有深透皮膚的現象,
  33   那人就要剃去鬚髮,患癩痢的地方卻不可剃;祭司要把那患癩痢的人再隔離七天。
  34   到了第七天,祭司要再察看那癩痢;如果看見癩痢在皮上沒有蔓延,也沒有深透皮膚的現象,祭司就要宣布他為潔淨;他洗淨衣服,就潔淨了。
  35   但是他得潔淨以後,癩痢若是在皮上蔓延,
  36   祭司就要察看;如果發現癩痢在皮上蔓延,祭司不必找黃毛,他已經不潔淨。
  37   如果祭司認為,癩痢已經止住,那裡也長了黑毛;癩痢已經痊愈,那人就潔淨了,祭司要宣布他為潔淨。
  38   “無論男女,皮肉上若是起了斑點,白色的斑點,
  39   祭司就要察看;如果發現斑點在皮肉上呈灰白色,這是皮膚出疹,那人是潔淨的。
  40   “人的頭髮若是掉下了,只不過是禿頭,還是潔淨的。
  41   人的頭頂上若是掉下了頭髮,只不過是禿額,他還是潔淨的。
  42   但是頭頂禿處或是額前禿處,若有白中帶紅的病症,這就是痲風病,在他的頭頂禿處或是額前處發作。
  43   祭司就要察看,如果發現在他頭頂禿處或是額前禿處,有白中帶紅的浮腫病症,像皮肉上痲風病的現象,
  44   那人就是患了痲風病,就不潔淨;祭司要宣布他為不潔淨,那人頭上染了痲風。
  45   “身上患有痲風病的人,要撕裂自己的衣服,披頭散髮,遮蓋上唇喊叫:‘不潔淨!不潔淨!’
  46   在他患病的日子裡,他是不潔淨的;他既然不潔淨,就要獨居,住在營外。
 
有關患痲風病人衣服之條例
  47   “染了痲風病的衣服,無論是羊毛衣服或是麻布衣服;
  48   不論是編結的或是紡織的;是麻布的或是羊毛的;是皮子或是皮子做成的任何物件;
  49   病症若是在衣服或皮子、編結物或紡織物,或任何皮子做成的器具上發綠或發紅,那就是發霉(“發霉”與“惡性皮膚病”是同一希伯來字)的現象,要給祭司察看。
  50   祭司要察看那現象,把染了病症之物隔離七天。
  51   到了第七天,祭司要察看那病症;如果那病症在衣服、編結物、紡織物、皮子,或是任何皮子做成的物件上蔓延,這就是頑惡的霉,那件物件就不潔淨了。
  52   染上病症的衣服,無論是編結的或是紡織的,是羊毛或是麻布,或任何皮子做的物件,都要燒掉。因為那是頑惡的霉,所以要用火燒掉。
  53   “但如果祭司察看病症,在衣服、編結物、紡織物,或是皮子做的任何物件上,沒有蔓延,
  54   祭司就要吩咐人把它洗淨,然後再隔離七天。
  55   洗淨以後,祭司要察看;如果看見那病症沒有轉變,雖然沒有蔓延,那物件仍是不潔淨;要用火把它燒掉,因為裡外都腐蝕了。
  56   “但如果祭司察看的時候,看見它洗淨以後,色澤暗淡了,就要把那部分從衣服或是皮子、編結物或紡織物上撕下來。
  57   如果病症再出現在剩下的衣服、編結物、紡織物或任何皮子做的物件上,那就是病症仍然發作,染了病症的物件,要用火燒掉。
  58   如果病症離開了,經過洗淨,剩下的衣服,無論編結的或是紡織的,或任何皮子做的物件,只要再洗一次,就潔淨了。”
  59   以上是與羊毛衣服或是麻布衣服、編結的或紡織的或任何皮子做的物件有關的發霉律例,可以斷定潔淨,或是不潔淨。
 

第十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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痲風病人潔淨之條例
  1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2   “患痲風病的人得潔淨的日子,應守的律例如下:人要帶他去見祭司。
  3   祭司要出到營外去察看,祭司若是看見患病的人身上的痲風病已經好了,
  4   就要吩咐人為那求潔淨的人,拿兩隻潔淨的活鳥、香柏木、朱紅色線和牛膝草來。
  5   祭司要吩咐人用瓦器盛活水,把一隻鳥宰殺在上面。
  6   至於那隻活鳥,祭司要把牠與香柏木、朱紅色線和牛膝草一起拿來,把這些物品和活鳥一同蘸於那在活水上宰殺的鳥血中,
  7   然後向那患痲風病求潔淨的人身上彈七次,就可以宣布他潔淨;又讓那隻活鳥飛到田野去。
  8   那得潔淨的人要洗自己的衣服,剃去身上所有的毛髮,用水洗澡,就潔淨了;然後他可以進營,只是還要在自己的帳幕外住七天。
  9   第七天,他要把身上一切的毛髮都剃去;頭髮、鬍鬚、眉毛和身上一切的毛髮都剃去;又要洗衣服,用水洗身,就潔淨了。
  10   “第八天,他要取兩隻沒有殘疾的公羊羔和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母羊羔,又要把調油的細麵三公斤作素祭,以及三分之一公升油一同取來。
  11   行潔淨禮的祭司領那求潔淨的人拿著這些祭物站在會幕門口,耶和華的面前。
  12   祭司取一隻公羊羔,獻作贖愆祭,取三分之一公升油一同獻上;祭司把這兩樣當作搖祭,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。
  13   他要在聖潔的地方,就是宰殺贖罪祭牲和燔祭牲的地方,宰殺那隻公羊羔,因為贖愆祭牲,像贖罪祭牲一樣,是至聖的,要歸祭司;
  14   祭司要取些贖愆祭牲的血,抹在得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,以及右腳的大拇趾上。
  15   祭司又從那三分之一公升油中,取出一點來,倒在自己的左掌裡;
  16   把右手的一個指頭,蘸在左掌的油裡,在耶和華面前用指頭把油彈七次。
  17   然後祭司要把手中剩下的油,抹在那得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,以及右腳的大拇趾上,就是抹在贖愆祭牲的血上。
  18   祭司要把手中剩下的油,抹在那得潔淨的人的頭上;祭司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。
  19   祭司要獻贖罪祭,為那得潔淨的人贖罪,使他脫離污穢,然後宰殺燔祭牲。
  20   祭司要把燔祭和素祭獻在祭壇上,為他贖罪,他就潔淨了。
  21   “但如果他貧窮,經濟能力不足,他只要拿一隻公綿羊羔作贖愆祭,搖一搖為他贖罪;要把調油的細麵一公斤作素祭,和三分之一公升的油一同拿來;
  22   又要按他的經濟能力,拿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,一隻作贖罪祭,一隻作燔祭。
  23   第八天,他為了自己得潔淨,要把這些祭物帶到會幕門口,耶和華面前,交給祭司。
  24   祭司要取那隻作贖愆祭的公羊羔和那三分之一公升油;祭司把這些,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當作搖祭;
  25   然後宰殺作贖愆祭的公羊羔,取一些贖愆祭牲的血,抹在那得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,以及右腳的大拇趾上。
  26   祭司要把一些油倒在自己的左掌裡;
  27   用右手的一個指頭把左掌中的油,在耶和華面前彈七次。
  28   祭司又要把手中的油,抹在那得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,以及右腳的大拇趾上,就是抹了贖愆祭牲的血的地方。
  29   祭司把手中剩下的油,抹在那得潔淨的人的頭上,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。
  30   那人就要按著自己的經濟能力獻上一隻斑鳩,或是一隻雛鴿。
  31   他要按著自己的經濟能力,獻上一隻作贖罪祭,一隻作燔祭,連同素祭一同獻上。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,為求潔淨的人贖罪。
  32   這是關於患了痲風病,但經濟能力不足夠預備正常潔淨禮祭物的人,應守的律例。”
 
有關患痲風病人房屋之條例
  33   耶和華對摩西和亞倫說:
  34   “你們進了我賜給你們作產業的迦南地的時候,我給你們作產業之地的房屋,如果發霉,
  35   房主就要去告訴祭司:‘據我看來,房屋中似乎染了病症。’
  36   祭司進去察看病症之前,要先吩咐人把房屋搬空,免得房屋裡的一切都成了不潔;然後祭司才進去,察看那房屋。
  37   他要察看那病症,如果發現在房屋的牆上有發綠或是發紅的腐蝕斑紋,而且有深透入牆的現象;
  38   祭司就要從房屋裡出來,到房門外去,把房屋隔離七天。
  39   第七天,祭司要回來察看,如果發現病症在房屋的牆上蔓延,
  40   祭司就要吩咐人把染有病症的石頭挖出來,扔在城外不潔淨的地方,
  41   要刮淨房屋裡面的四周,把刮下來的灰泥倒在城外不潔淨的地方;
  42   拿別的石頭放進去代替挖出來的石頭,然後用別的灰泥粉刷房屋。
  43   “如果挖出石頭,刮了房屋,粉刷了牆以後,病症再次在房屋裡出現,
  44   祭司就要進去察看;如果發現病症在房屋裡有蔓延的現象,這就是房屋裡頑惡的發霉現象,那房屋就不潔淨了。
  45   要把房屋拆毀,把房屋裡的石頭、木頭,以及所有的灰泥都搬到城外不潔淨的地方去。
  46   在房屋被關閉的期間,進去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。
  47   在房屋裡睡覺的人,要洗淨自己的衣服;在房屋裡吃飯的人,也要洗淨自己的衣服。
  48   “房屋粉刷以後,祭司進去察看,如果看見病症在房屋裡沒有蔓延,祭司就要宣布那房屋為潔淨,因為已經復原了。
  49   為了潔淨那房屋,祭司要拿兩隻鳥、香柏木、朱紅色線和牛膝草;
  50   把一隻鳥,在盛著活水的瓦器上宰殺;
  51   然後拿香柏木、牛膝草、朱紅色線和那隻活鳥,都一同蘸在被宰殺的鳥血和活水中,向房屋彈七次。
  52   他就用鳥血、活水、活鳥、香柏木、牛膝草和朱紅色線,潔淨了那房屋;
  53   然後讓那隻活鳥飛到城外的田野裡去;他為房屋贖罪,房屋就潔淨了。”
  54   以上是有關各種痲風病、癬疥、
  55   衣服和房屋發霉、
  56   腫瘤、瘡癬和火斑的律例;
  57   指示人知道甚麼時候不潔淨,甚麼時候潔淨。這是痲風病的律例。
 

第十五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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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遺精不潔之條例
  1   耶和華對摩西和亞倫說:
  2   “你們要告訴以色列人,對他們說:如果男子的下體有異常排泄,他的排泄物是不潔淨的,
  3   這異常排泄就使他不潔淨;無論下體仍有排泄流出,或是下體的排泄已經止住了,他都是不潔淨的。
  4   有異常排泄的人睡過的床,都是不潔淨的;他坐過的家具,都必不潔淨。
  5   誰觸摸他的床,都要洗淨自己的衣服,用水洗澡,並且不潔淨到晚上。
  6   誰坐了有異常排泄的人所坐過的家具,要洗淨自己的衣服,用水洗澡,並且不潔淨到晚上。
  7   觸摸了有異常排泄的人的身體,就要洗淨自己的衣服,用水洗澡,並且不潔淨到晚上。
  8   有異常排泄症的人,若是吐唾沫在潔淨的人身上,那人就要潔淨自己的衣服,用水洗澡,並且不潔淨到晚上。
  9   有異常排泄的人坐過的鞍,都不潔淨。
  10   誰觸摸他身下任何東西,都不潔淨到晚上;拿了這些東西的,要洗淨自己的衣服,用水洗澡,並且不潔淨到晚上。
  11   誰觸摸有異常排泄的人,而沒有洗手,就要洗淨自己的衣服,用水洗澡,並且不潔淨到晚上。
  12   有異常排泄的人摸過的瓦器,必須打碎;他摸過的任何木器,都要用水洗淨。
  13   “有異常排泄的人痊愈的時候,就要為自己得潔淨計算七天,洗淨自己的衣服,用活水洗身,就潔淨了。
  14   第八天,他要帶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,來到耶和華面前,在會幕門口交給祭司。
  15   祭司要把牠們獻上,一隻作贖罪祭,一隻作燔祭;祭司因那人的異常排泄,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。
  16   “人若是遺精,就要用水把全身洗淨,並且不潔淨到晚上。
  17   無論是衣服或是皮革,被精液染污,都要用水洗淨,並且不潔淨到晚上。
  18   至於女人,男人若是與她同睡性交,兩人都要用水洗澡,並且不潔淨到晚上。
 
女子月經不潔之條例
  19   “如果女人身上排泄的是經血,她必污穢七天;摸她的,都不潔淨到晚上。
  20   在她污穢的時期,她躺過的東西,都不潔淨;她坐過的東西,也都不潔淨。
  21   觸摸她的床的,都要洗淨自己的衣服,用水洗澡,並且不潔淨到晚上。
  22   觸摸她坐過的任何家具,都要洗淨自己的衣服,用水洗澡,並且不潔淨到晚上。
  23   在女人的床上,或是在她坐過的家具上,如果有別的東西,人摸了它,就不潔淨到晚上。
  24   男人若是與那女人同睡,染上她的污穢,就不潔淨七天;他躺過的床都不潔淨。
  25   “女人若是在月經污穢期以外,血漏多日;或是月經污穢期過長,患有血漏症;她在這些血漏的日子是不潔淨的,好像她在月經污穢的日子不潔淨一樣。
  26   她在血漏症的日子躺過的床,都像她在月經污穢時的床一樣;她所坐過的家具,都不潔淨,像月經污穢的時候一樣。
  27   觸摸這些東西的,都不潔淨;要洗淨自己的衣服,用水洗澡,並且不潔淨到晚上。
  28   女人的血漏若是潔淨了,她要計算七天,然後就潔淨了。
  29   第八天,她要拿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,帶到會幕門口,交給祭司。
  30   祭司要獻一隻作贖罪祭,一隻作燔祭;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,因那婦人血漏的不潔,為她贖罪。
  31   “你們要這樣叫以色列人遠離他們的不潔,免得他們玷污我在他們中間的會幕,他們就因自己的不潔而死亡。”
  32   以上是關於因為異常排泄和遺精,成為不潔淨,
  33   以及患病污穢的婦女和患血漏的男女,還有男人與不潔淨的女人同睡的律例。
 

第十六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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贖罪祭的條例
  1   亞倫的兩個兒子走近耶和華面前而死亡以後,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2   “你要告訴你的哥哥亞倫,不可隨時進入聖所的幔子裡面,到約櫃上的施恩座,免得他死亡,因為我在施恩座上的彩雲中顯現。
  3   亞倫進入聖所時要帶一頭公牛犢作贖罪祭,一隻公綿羊作燔祭。
  4   他要穿上細麻布的聖內袍,也要把細麻布的褲子穿在身上,腰束細麻布的帶子,頭戴細麻布禮冠;這些就是聖衣。他要先用水洗身,然後才穿上聖衣。
  5   他要從以色列的會眾中,取兩隻公山羊作贖罪祭,一隻公綿羊作燔祭。
  6   亞倫為自己的罪獻上作贖罪祭的公牛,為自己和家人贖罪,
  7   然後把兩隻公山羊牽來,放在會幕門口,耶和華的面前;
  8   亞倫要為這兩隻山羊抽籤:一籤歸耶和華,另一籤歸阿撒瀉勒(“阿撒瀉勒”是希伯來文音譯,這字原意不能確定)。
  9   亞倫要把那抽籤歸耶和華的山羊,獻作贖罪祭。
  10   至於那抽籤歸阿撒瀉勒的山羊,卻要活活地擺在耶和華面前,用來贖罪,然後叫人把牠送到曠野,歸阿撒瀉勒。
  11   “亞倫要先為自己獻上作贖罪祭的公牛,為自己和家人贖罪,他要把那為自己作贖罪祭的公牛宰殺。
  12   從耶和華面前的祭壇上,拿一個盛滿火炭的香爐,又拿一捧搗細的芬芳香料,帶進幔子裡,
  13   在耶和華面前把香放在火上,使香的煙雲遮掩約櫃上的施恩座,免得他死亡。
  14   他要取些公牛的血,用指頭彈在施恩座的東面,再用指頭在施恩座的前面,彈血七次。
  15   “然後他要宰殺那為人民作贖罪祭的公山羊,把血帶進幔子裡,彈羊血在施恩座的上面和施恩座的前面,好像彈公牛的血一樣。
  16   他要為聖所贖罪,使聖所脫離以色列人的不潔和他們的過犯,就是他們的一切罪孽。然後他又要為會幕同樣的贖罪。因為會幕和他們在一起,在他們的不潔中間。
  17   他進入至聖所贖罪的時候,會幕裡不可有人;直到他為自己和家人,以及以色列全體會眾,贖了罪出來為止。
  18   他出來,就到耶和華面前的祭壇那裡,為壇贖罪。他要取一點公牛的血和山羊的血,抹祭壇的四角。
  19   又用指頭向祭壇彈血七次,潔淨祭壇,使它分別為聖,脫離以色列人的不潔。
 
代罪的山羊
  20   “亞倫為聖所、會幕和祭壇贖了罪以後,就要把那隻活山羊獻上。
  21   亞倫兩手按在那隻活山羊頭上,承認以色列人的一切罪孽和他們的過犯,就是他們一切罪孽。把它們都歸在那山羊的頭上;然後經由已預定的人,把羊送到曠野裡去。
  22   那隻山羊就擔當他們的一切罪孽,把它們帶到一個完全隔離的地;所以那人要把那隻山羊送到曠野裡去。
  23   “亞倫要進會幕,把他進聖所時所穿的細麻布衣服脫下,放在那裡。
  24   然後在聖潔的地方用水洗身,穿回自己的衣服出來,把自己的燔祭和眾民的燔祭獻上,為自己和眾民贖罪。
  25   贖罪祭牲的脂肪,他要焚燒在祭壇上。
  26   那送走歸阿撒瀉勒的山羊的人,要洗淨自己的衣服,用水洗身,然後才可以進到營裡。
  27   那作贖罪祭的公牛和作贖罪祭的公山羊,牠們的血既然被帶進去為聖所贖罪,牠們的身體就要搬出營外去;牠們的皮、肉和糞都要用火燒掉。
  28   那燒祭牲的人要洗淨自己的衣服,用水洗身,然後才可以進營。
 
每年當守一次贖罪日
  29   “每逢七月十日,你們要刻苦己心,無論是本地人,或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,甚麼的工,你們都不可作,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律例。
  30   因為在這一天,他要為你們贖罪,使你們潔淨,脫離你們一切罪孽,使你們在耶和華面前成為潔淨。
  31   這是完全休歇的安息,你們要刻苦己心。這是永遠的律例。
  32   那被膏立,承受聖職,接替他父親作祭司的,要穿上細麻布衣服,就是聖潔的衣服,進行贖罪。
  33   他要為至聖所贖罪,又為會幕和祭壇贖罪,以及為祭司們和全體會眾贖罪。
  34   每年一次,要因以色列人一切的罪,為他們贖罪。這是你們永遠的律例。”於是亞倫照著耶和華吩咐摩西的去行。
 

第十七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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屠殺祭牲的條例
  1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2   “你要告訴亞倫和他的兒子,以及以色列人,對他們說:這是耶和華的吩咐:
  3   以色列家的任何人,不論在營內,或在營外,宰殺公牛、綿羊或山羊,
  4   而不牽到會幕門口,耶和華的帳幕面前,獻給耶和華作供物,流血的罪就要歸到那人身上;他既然流了牲畜的血,就必從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。
  5   這條例的目的是要以色列人把他們慣常在田野裡宰殺的祭牲,帶去給耶和華,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,好像獻給耶和華作平安祭那樣宰殺牲畜。
  6   祭司要把血潑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祭壇上,把脂肪焚燒,獻給耶和華作馨香的祭。
  7   他們不可再殺祭牲,獻給那些山羊,就是他們所隨從行邪淫的鬼神。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律例。
  8   “你要對他們說:以色列家的任何人,或是在你們中間寄居的外人,獻燔祭或是平安祭的時候,
  9   如果不牽到會幕門口,把牠獻給耶和華,那人就必從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。
 
嚴禁吃血
  10   “以色列家的任何人,或是在你們中間寄居的外人,如果吃了任何血,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,把他從自己的族人中剪除。
  11   因為動物的生命是在血裡,我指定這祭壇上的血代替你們的生命,因為血裡有生命,所以能代贖生命。
  12   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:你們中間任何人都不可吃血,在你們中間寄居的外人也不可吃血。
  13   任何以色列人,或是在你們中間寄居的外人中,有人打獵得了可以吃的禽獸,總要放盡牠的血,用泥土掩蓋。
  14   “因為所有動物的生命就在牠們的血中,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:任何動物的血,你們都不可吃;因為所有動物的血,就是牠的生命;吃血的,必被剪除。
  15   吃了自死的,或是被野獸撕裂的動物,無論是本地人或是寄居的,都要洗淨自己的衣服,用水洗澡,並且不潔淨到晚上,以後他才算潔淨。
  16   但是,如果他不洗淨衣服,也不洗身,他就要擔當自己的罪責。”
 

第十八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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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守道德生活的律例
  1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2   “你要告訴以色列人,對他們說: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
  3   你們從前住過的埃及地,那裡的居民的行為,你們不可隨從;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,那裡的居民的行為,你們也不可仿效。你們不可跟隨他們的風俗行。
  4   你們要遵行我的典章,謹守我的律例,要遵照奉行;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
  5   所以你們要謹守我的律例和典章;人應該遵行這些,按照它們生活,我是耶和華。
 
不可亂倫
  6   “你們任何人都不可親近骨肉之親,揭露她的下體;我是耶和華。
  7   你不可揭露你父親的下體,就是你母親的下體;她是你的母親,你不可揭露她的下體。
  8   你父親的妻子的下體,你不可揭露;那本是你父親的下體。
  9   你姊妹的下體,無論是異母同父的,或是異父同母的,是在家裡生的,或是在外面生的,你都不可揭露她們的下體。
  10   你的孫女,或是你的外孫女的下體,你都不可揭露,因為她們的下體就是你自己的下體。
  11   你的繼母為你父親所生的女兒的下體,是你的妹妹,你不可揭露她的下體。
  12   你不可揭露你姑母的下體;她是你父親的骨肉之親。
  13   你不可揭露你姨母的下體;她是你母親的骨肉之親。
  14   你不可揭露你叔伯的下體,不可親近他的妻子,她本是你的嬸母。
  15   你不可揭露你兒媳的下體;她是你兒子的妻子,你不可揭露她的下體。
  16   你不可揭露你兄弟妻子的下體;那本是你兄弟的下體。
  17   你不可揭露一個婦人的下體,又揭露她女兒的下體;不可娶她的孫女,或是她的外孫女,揭露她的下體;她們是骨肉之親,這是醜惡的事。
  18   妻子還活著的時候,你不可另娶她的姊妹,作她的情敵,揭露她的下體。
  19   “在污穢不潔中的婦女,你不可親近她,揭露她的下體。
  20   你不可與你同伴的妻子私通,因她而玷污自己。
  21   你不可把你的兒子(“兒子”原文作“種子”或“精子”)獻給摩洛,也不可褻瀆你 神的名;我是耶和華。
  22   你不可與男人同睡交合,像與女人同睡交合一樣,這是可憎的事。
  23   你不可與任何走獸同睡交合,因牠而玷污自己;女人也不可站在走獸面前,與牠交合;這是逆性的事。
  24   “你們不可讓這些事的任何一件玷污自己,因為我將要從你們面前趕出去的各族,就是被這些事玷污了自己。
  25   連地也被玷污,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,那地就把居民吐出去。
  26   所以,你們要謹守我的律例和典章;這一切可憎的事,無論是本地人或是在你們中間寄居的外人,一件都不可作
  27   (因為在你們以前住在那地的人,行了這一切可憎的事,就玷污了自己);
  28   免得你們玷污那地,那地就把你們吐出去,像吐出了在你們以前的各民族一樣。
  29   無論甚麼人,行了一件這些可憎的事,必從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。
  30   所以你們要謹守我的吩咐,免得你們行那些可憎的風俗,就是你們以前的人所行的,玷污了自己。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”
 

第十九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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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種宗教、社會和道德律例
  1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2   “你要告訴以色列全體會眾,對他們說:你們要分別為聖,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 神是聖潔的。
  3   各人要孝敬父母,也要謹守我的安息日;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
  4   你們不可轉向偶像,也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;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
  5   “如果你們獻平安祭給耶和華,要使你們所獻的蒙悅納。
  6   祭牲的肉,要在你們獻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;如果有剩下的,到了第三天,就要用火燒掉。
  7   如果在第三天吃平安祭肉,這祭肉已經成為不潔淨,不蒙悅納。
  8   那吃祭肉的人,要擔當自己的罪責,因為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;那人必從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。
  9   “你們收割莊稼的時候,不可把角落的穀物都割盡,也不可拾取收割時遺下的。
  10   不可把你葡萄園的果子都摘盡,也不可拾取你葡萄園中掉下的;要把它們留給窮人和寄居的外人;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
  11   “你們不可偷竊,不可欺騙,不可彼此說謊。
  12   不可奉我的名起假誓,褻瀆你 神的名;我是耶和華。
  13   “不可欺壓你的鄰舍,也不可搶奪他的東西;雇工的工錢,不可扣留在你那裡到早晨。
  14   不可咒罵聾子,也不可把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;卻要敬畏你的 神;我是耶和華。
  15   “你們審判的時候,不可行不義;不可偏袒窮人,也不可偏幫有權勢的人;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。
  16   你不可在你的族人中,到處搬弄是非,也不可危害你的鄰舍;我是耶和華。
  17   “你不可心裡恨你的兄弟;應坦誠責備你的鄰舍,免得你因他擔當罪過。
  18   不可報復,也不可向你的族人懷恨,卻要愛你的鄰舍好像愛自己;我是耶和華。
  19   “你們要謹守我的律例。不可使你的牲畜與不同類的交合;在你的田裡不可撒兩種不同類的種子;兩樣料子作成的衣服,你不可穿在身上。
  20   如果人與女子同睡交合,而那女子是個婢女,已經許配了人,但還沒有贖身,或是還沒有得著自由,就應受懲罰,但不可把二人處死,因為婢女還沒有得著自由。
  21   那人要把他的贖愆祭,就是一隻作贖愆祭的公綿羊,帶到會幕門口,耶和華面前。
  22   祭司要用那隻作贖愆祭的公綿羊,在耶和華面前,為他所犯的罪贖罪,他所犯的罪必蒙赦免。
  23   “你們進了那地,栽種了各樣可作食物的果樹的時候,你們要視初結的果子為不潔淨,好像未受割禮的人。頭三年的果子,你們不可以吃。
  24   第四年所結的一切果子,應分別為聖,是作稱頌耶和華的供物。
  25   到了第五年,你們才吃樹上所結的果子,你們這樣作,你們的生產就必增加;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
  26   “你們不可吃帶血的東西,不可占卜,不可算命。
  27   不可剃兩邊的頭髮,鬍鬚的周圍也不可刮掉。
  28   不可為死人的緣故,割傷你們的身體,也不可在你們的身上刺花紋;我是耶和華。
  29   “不可辱沒你的女兒,使她作娼妓,免得這地淫亂,充滿醜惡的事。
  30   你們要謹守我的安息日,敬畏我的聖所;我是耶和華。
  31   “你們不可轉向那些交鬼的和行法術的;不可求問他們,玷污自己;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
  32   “在白髮的人面前,你要起立;要尊敬老年人,又要敬畏你的 神;我是耶和華。
  33   “如果有外人在你們的地方,與你們一起寄居,你們不可欺負他。
  34   與你們一起寄居的外人,要看他像你們中間的本地人一樣;你要愛他好像愛自己,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曾作過寄居的人;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
  35   “你們審判的時候,在度、量、衡上,都不可偏差。
  36   要用公正的天平,公正的法碼,公正的升斗,公正的容器;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,就是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位。
  37  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和一切典章;我是耶和華。”
 

第二十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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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種死罪
  1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2   “你要對以色列人說:任何以色列人,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,把自己的兒子獻給摩洛,必要把他處死;本地的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。
  3   我也要向那人變臉,把他從他的族人中剪除,因為他把自己的兒子獻給摩洛,玷污了我的聖所,褻瀆了我的聖名。
  4   如果有人把他的兒子獻給摩洛,而本地的人掩目不看,不把他處死,
  5   我就要向那人和他的家族變臉,把他和所有跟隨他與摩洛行邪淫的人,都從他們的族人中剪除。
  6   “如果有人轉向交鬼的和行法術的,隨從他們行淫,我必向那人變臉,把他從他的族人中剪除。
  7   所以你們要使自己成為聖潔。你們要分別為聖,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
  8  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,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。
  9   “咒罵自己父母的,必要把他處死;他咒罵自己的父母,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。
  10   “如果有人與別人的妻子通姦,就是與鄰舍的妻子通姦,姦夫和淫婦都要處死。
  11   如果有人與父親的妻子同睡,就是揭露了他父親的下體,必要把他們二人處死;他們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。
  12   如果有人與兒媳同睡,必要把他們二人處死;他們犯了亂倫的罪,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。
  13   如果有人與男人同睡,像與女人同睡一樣,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,必要把他們處死,他們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。
  14   如果有人娶妻,又娶岳母,就是行了醜惡的事,要把他們三人用火燒死,好使你們中間不再有醜惡的事。
  15   如果有人與走獸同睡,必要把他處死,也要殺死那走獸。
  16   女人若是親近任何走獸,與牠交合,你們要殺了那女人和走獸;必要把他們處死;他們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。
  17   “如果有人娶了自己的姊妹,無論是異母同父的,或是異父同母的,他見了她的下體,她也見了他的下體,這是可恥的事;他們二人必要從自己族人的眼前被剪除。他揭露了自己姊妹的下體,必須擔當自己的罪孽。
  18   如果有人與患血漏病的婦人同睡,揭露了她的下體,就揭露了她的血源,婦人也揭露了她自己的血源,他們二人必要從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。
  19   你不可揭露姨母,或是姑母的下體,因為這是揭露了骨肉之親的下體;這樣作的人要擔當自己的罪孽。
  20   如果有人與叔伯的妻子同睡,就是揭露了叔伯的下體,這樣作的人要擔當自己的罪;他們必無子女而死。
  21   如果有人娶了兄弟的妻子為妻,這是污穢的事,揭露了自己兄弟的下體;這樣作的人必無子女。
  22   “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和一切典章,免得我將要領你們進去居住的那地,把你們吐出來。
  23   我從你們面前逐出的各民族,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;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事,所以我厭惡他們。
  24   但我對你們說過,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土地;我要把這流奶與蜜之地,賜給你們作產業。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,把你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。
  25   所以你們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走獸,潔淨的和不潔淨的飛禽分別出來;你們不可因著那些我為你們分別出來,不潔淨的走獸、飛禽,或任何在地上爬行的動物,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。
  26   你們要歸我為聖,因為我耶和華是聖潔的,我把你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,使你們歸我。
  27   “無論男女,是交鬼的或是行法術的,必要把他們處死,要用石頭打死他們;他們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。”
 

第二十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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祭司和大祭司潔淨的條例
  1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“你要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,對他們說:祭司不可在自己的族人中因死人玷污自己,
  2   除非骨肉至親,例如父母、兒女、兄弟,
  3   或是仍是處女,未曾出嫁的姊妹等至親,祭司才可以玷污自己。
  4   祭司不可為了姻親而玷污,褻瀆自己的聖職(全句或譯:“祭司既為族人的首領,就不可從俗玷污”)。
  5   祭司不可剃光頭髮,鬍鬚的周圍不可剃掉,也不可紋身。
  6   他們要成為聖,歸向他們的 神,不可褻瀆他們 神的名,因為他們奉獻耶和華的火祭,他們 神的食物,所以他們要成為聖。
  7   祭司不可娶被玷辱了的妓女為妻,也不可娶被丈夫離棄的女人為妻;因為祭司是歸他的 神為聖的。
  8   所以你要使他分別為聖,因為他把食物獻給你的 神;你要以他為聖,因為我耶和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,是聖潔的。
  9   如果祭司的女兒羞辱自己去作妓女,就是羞辱了自己的父親;她必須用火燒死。
  10   “在兄弟中作大祭司的,頭上倒了膏油,又受了聖職,得以穿著聖衣,就不可披頭散髮,也不可撕裂衣服。
  11   不可走近死屍,也不可為了父母玷污自己。
  12   他不可走出聖所,也不可褻瀆他 神的聖所,因為他 神膏立了他,使他分別為聖,我是耶和華。
  13   他要娶處女為妻。
  14   寡婦、被休的婦人、受玷辱的妓女,他都不可以娶;他只可以娶自己族人中的處女為妻。
  15   不可在自己的族人中,羞辱他的後裔,因為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。”
 
作祭司的限制
  16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17   “你要告訴亞倫:你世世代代的後裔中,有殘疾的,就不可走近來獻他 神的食物。
  18   因為有殘疾的,無論是瞎眼、瘸腿、五官不正、畸形、
  19   斷腳斷手的、
  20   駝背、矮小、眼睛有毛病、長癬、生疹,或是腎子損壞的,都不可走近來,
  21   亞倫祭司的後裔中,有殘疾的,都不可上前來獻耶和華的火祭;他既有殘疾,就不可上前來獻他的 神的食物。
  22   他 神的食物,無論是至聖的或是聖的,他都可以吃;
  23   只因他有殘疾,他就不可進到幔子前,也不可上前到我的祭壇那裡,免得褻瀆我的聖所;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。”
  24   於是摩西告訴亞倫和亞倫的兒子,以及所有以色列人。
 

第二十二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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祭物的聖潔
  1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2   “你要告訴亞倫和他的兒子,叫他們謹慎處理以色列人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,免得他們褻瀆我的聖名;我是耶和華。
  3   你要對他們說:你們世世代代的後裔中,若是不潔淨,卻接近以色列人分別為聖歸耶和華的聖物,那人必從我面前被剪除;我是耶和華。
  4   亞倫的後裔中,患了痲風病,或是血漏症的,都不可吃聖物,直到他潔淨了;觸摸了任何屍體的不潔或遺精的人,
  5   或是觸摸了任何使他玷污的爬蟲,或是摸了使他成為不潔淨的人(不論那人有甚麼不潔淨),
  6   摸了這些的人,必不潔淨到晚上;如果他不用水洗身,就不可吃聖物。
  7   日落之後,他就潔淨了,可以吃聖物,因為那是他的食物。
  8   自死的或是野獸撕裂的動物,他都不可吃,免得玷污自己;我是耶和華。
  9   他們要謹守我的命令,免得他們因褻瀆,擔罪而死;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。
 
若非祭司不能吃祭物
  10   “所有外族人都不可吃聖物;寄居在祭司家裡的人或是受雇的雇工,都不可吃聖物。
  11   但是祭司用自己銀子買來的僕人,就可以吃聖物;生在祭司家裡的人,他們可以吃他的食物。
  12   祭司的女兒若是嫁給外族人,就不可吃舉祭的聖物。
  13   但祭司的女兒若是寡婦,或是被休的,而且沒有孩子,又回到自己的父家,像她年輕的時候一樣,她就可以吃她父親的食物;只是任何外族人都不可吃。
  14   人若是誤吃了聖物,就要加上五分之一,與聖物一起交給祭司。
  15   祭司不可褻瀆以色列人獻上給耶和華的聖物,
  16   免得他們因吃了聖物而擔當罪孽過犯;因為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。”
 
不可用有殘疾的祭牲
  17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18   “你要告訴亞倫和亞倫的兒子,以及所有以色列人,對他們說:任何以色列家的人,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,奉獻供物的時候,無論是為還願,或是甘心獻給耶和華的燔祭,
  19   就要把沒有殘疾的公牛,或公綿羊,或公山羊獻上,才蒙悅納。
  20   有殘疾的,你們都不可獻上,因為這是不蒙悅納的。
  21   人若是為了還願,或是甘心把牛羊獻給耶和華作平安祭,總要獻上一隻完全、沒有任何瑕疵的祭物,才蒙悅納。
  22   瞎眼、折傷、殘廢、傷口潰瘍、長癬或生疹的牲畜,你們都不可獻給耶和華,不可把這些當作火祭放在祭壇上獻給耶和華,
  23   無論是公牛或是綿羊羔,如果肢體畸形或有缺陷的,你可以作甘心祭獻上;如果作還願祭獻上,就不蒙悅納。
  24   內臟損傷、壓碎、破裂,或割掉的,你們都不可獻與耶和華;在你們將來居住的地方,你們不可行這樣的事;
  25   也不可從外人手裡接受這一類的牲畜,作你們 神的食物;因為這些都有損壞,有殘疾,必不蒙悅納。”
  26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27   “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生下來以後,七天要與牠的母親在一起,從第八天開始,牠就可以蒙悅納,作獻給耶和華火祭的供物。
  28   無論是牛或羊,你們都不可在同一日之內宰殺母和子。
  29   如果你們獻感恩祭給耶和華,要獻得可蒙悅納。
  30   祭肉要當天吃完,一點都不可留到早晨;我是耶和華。
  31  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誡命;我是耶和華。
  32  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,我在以色列人中間要被尊為聖;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,
  33   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,要作你們的 神;我是耶和華。”
 

第二十三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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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種當守的節期
  1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2   “你要告訴以色列人,對他們說:我指定的節日,就是耶和華指定的節日,你們應當召集聖會。
 
安息日
  3   “六日要工作,但第七日是完全休歇的安息日,應當有聖會;甚麼工你們都不可作;在你們的一切住處,這日是歸耶和華的安息日。
  4   “以下是耶和華的節日,你們在這些指定的日期要召集聖會。
 
逾越節和無酵節(民28:16~25;申16:1~8)
  5   “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,是耶和華的逾越節。
  6   這月十五日是耶和華的無酵節;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。
  7   第一天應當有聖會,甚麼勞碌的工你們都不可作。
  8   這七天你們要每天獻火祭給耶和華;第七日應當有聖會,甚麼勞碌的工你們都不可作。”
 
初熟節
  9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10   “你要告訴以色列人,對他們說: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的地,收割莊稼的時候,要把初熟莊稼的一捆帶到祭司那裡。
  11   他要在耶和華面前搖禾捆,在安息日的次日把它搖一搖,使你們蒙悅納。
  12   你們搖禾捆的時候,要把一隻一歲、沒有瑕疵的公綿羊作燔祭獻給耶和華。
  13   同獻的素祭,是調油的細麵兩公斤,獻給耶和華作馨香的火祭;同獻的奠祭,是一公斤酒。
  14   無論是餅,是烘過的穀粒,或是新穗子,你們都不可吃,直等到你們把 神的供物帶來的那天,才可以吃;這要在你們的一切住處,作世世代代永遠的律例。
 
七七節(民28:26~29:6;申16:9~12)
  15   “你們要從安息日的次日,把禾捆帶來作搖祭那日起,計算整整七個星期;
  16   到第七個星期的次日,共計五十天;那天你們要獻新的素祭給耶和華。
  17   要從你們的住處把兩個餅帶來作搖祭,每個是用細麵兩公斤,加酵烤成的,當作初熟之物獻給耶和華。
  18   你們要把一歲、沒有瑕疵的綿羊羔七隻,公牛犢一頭,公綿羊兩隻,作獻給耶和華的燔祭,牠們和同獻的素祭、奠祭,是獻給耶和華作馨香的火祭。
  19   你們又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,兩隻一歲的公綿羊作平安祭。
  20   祭司要把這些祭物與初熟祭的餅,一同作搖祭,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,這些是耶和華的聖物,應歸給祭司。
  21   在這一天你們要宣布,這是你們的聖會,甚麼勞碌的工你們都不可作。這要在你們一切住處,作世世代代永遠的律例。
  22   “你們收割你們的莊稼的時候,不可把角落的穀物割盡,也不可拾取你收割時遺下的;把它們留給窮人和寄居的外人;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”
  23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24   “你要告訴以色列人:七月初一,你們必須完全休歇,要吹號筒作記念,應當有聖會。
  25   甚麼勞碌的工你們都不可作;你們要獻火祭給耶和華。”
 
贖罪日(民29:7~11)
  26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27   “七月初十是贖罪日;你們應當有聖會,要刻苦己心,獻火祭給耶和華。
  28   在這一天,甚麼工你們都不可作,因為這是贖罪日,要在耶和華你們的 神面前為你們贖罪。
  29   在這一天,不刻苦己心的人,必從他的族人中被剪除。
  30   在這一天,作甚麼工的人,我必把他從自己的族人中間消滅。
  31   甚麼工你們都不可作,這要在你們的一切住處作世世代代永遠的律例。
  32   這是你們完全休歇的安息日,並要刻苦己心;從這月初九晚上,到次日晚上,你們要守安息日。”
 
住棚節(民29:12~40;申16:13~15)
  33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34   “你要告訴以色列人:七月十五日是住棚節,要在耶和華面前守這七天的節期。
  35   第一天應當有聖會;甚麼勞碌的工你們都不可作。
  36   這七天你們每天都要獻火祭給耶和華;第八天應當有聖會,要獻火祭給耶和華,這是集會的日子,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。
  37   “以上是耶和華的節日,你們應當召集聖會,照著每日的規定獻火祭給耶和華,就是燔祭、素祭、平安祭和奠祭。
  38   此外,還有耶和華的安息日,你們的供物,你們的一切還願祭和甘心獻的祭,這些是你們當獻給耶和華的。
  39   “又在七月十五日,你們收了那地的出產以後,要守耶和華的節七日,第一天要完全休歇,第八天也要完全休歇。
  40   第一天你們要拿果樹的美果、棕樹枝、茂密的大樹枝和溪邊的楊柳枝,在耶和華你們的 神面前歡樂七天。
  41   你們每年七月,要守耶和華這七天的節期,這是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律例。
  42   你們要住在棚裡七天;以色列所有的本地人都要住在棚裡,
  43   好叫你們世世代代知道,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,曾經使他們住在棚裡;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”
  44   於是摩西把耶和華指定的節日告訴了以色列人。
 

第二十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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油與點燈的條例(出27:20~21)
  1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2   “你要吩咐以色列人,把點燈用的榨成的純淨橄欖油,拿來給你,使燈火長燃。
  3   在會幕中法櫃的幔子外,亞倫要使這燈在耶和華面前通宵達旦地長燃;這是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律例。
  4   亞倫要不斷地在耶和華面前,整理純金燈臺上的燈。
 
陳設餅
  5   “你要取細麵烤成十二個餅,每一個餅用兩公斤細麵。
  6   你要把餅擺列成兩排,每排六個,放在耶和華面前精金的桌子上;
  7   把純乳香放在每排餅上,象徵這些餅作獻給耶和華的火祭。
  8   每一個安息日,亞倫都要把餅擺在耶和華面前,不可間斷,這是以色列人永遠的約。
  9   這餅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,他們要在聖潔的地方吃,因為這是至聖的,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,他永遠的分。”
 
咒詛聖名的處死
  10   有一個以色列婦人的兒子,父親是埃及人,在以色列人中間出入;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在營裡和一個以色列人爭吵;
  11   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褻瀆耶和華的名,咒詛耶和華的名,人就把他帶到摩西那裡。(他母親名叫示羅密,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兒。)
  12   他們拘留看守那人,等候耶和華給他們的指示。
  13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14   “把那咒詛聖名的人拉出營外,聽見的人都按手在他頭上。然後全體會眾要扔石頭打死他。
  15   你要告訴以色列人:咒詛 神的,必擔當自己的罪。
  16   褻瀆耶和華聖名的人,必被處死,全體會眾要扔石頭打他;不論是寄居的外人或是本地人,如果褻瀆聖名,必被處死。
  17   打死人的,必被處死。
  18   打死牲畜的,必要賠償牲畜,以命償命。
  19   如果有人使他的同伴傷殘;他怎樣待人,人也必怎樣待他;
  20   以傷還傷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;他怎樣使人傷殘,人也必怎樣使他傷殘。
  21   打死牲畜的,必要賠償牲畜;打死人的,必被處死。
  22   無論是寄居的或是本地人,你們都應一律對待,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”
  23   於是摩西告訴了以色列人,他們就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出營外,扔石頭打死他。以色列人遵行了耶和華給摩西的吩咐。
 

第二十五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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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息年(申15:1~11)
  1   耶和華在西奈山對摩西說:
  2   “你要告訴以色列人,對他們說: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的那地以後,地要守耶和華的安息。
  3   六年之內,你要耕種田地;六年之內,你要修剪葡萄園,收藏地的出產;
  4   但是第七年,地要完全休歇,享受耶和華的安息;你不可耕種田地,也不可修剪葡萄園。
  5   你收割以後自然生長的莊稼,你不可收割;沒有修剪的葡萄樹果子,你也不可採摘;這一年,地要完全休歇。
  6   地在安息年的自然出產,是給你們作食物;就是給你,你的僕婢、雇工和寄居的,就是與你們一起居住的人;
  7   甚至你的牲畜,以及你那地的走獸,都以安息年的出產作食物。
 
禧年
  8   “你又要為自己計算七個安息年,就是七個七年,你經過了七個安息年,四十九年的日子以後,
  9   在七月初十,你要吹角,在贖罪日,角聲要響遍你的全地。
  10   你們要把第五十年分別為聖,向全地所有居民宣布自由;這一年是你們的禧年,你們各人要歸回自己的地業,歸回自己的父家。
  11   第五十年是你們的禧年;這一年你們不可耕種,也不可收割自然生長的,也不可採摘沒有修剪的葡萄樹果子。
  12   因為這是禧年,你們要當作聖年;你們可以吃地裡的出產。
  13   “在這禧年中,你們各人要歸回自己的地業。
  14   如果你賣甚麼給鄰舍,或是從鄰舍的手裡買甚麼,你們不可欺負對方。
  15   你要按照下一個禧年以前還剩餘的年數向鄰舍買;他也要按照這年數可得的出產價值賣給你。
  16   年數多,你付的買價就要增多。年數少,你付的買價就要減少。因為他是按出產的數值賣給你。
  17   你們不可欺負對方,卻要敬畏你的 神,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
  18   “所以你們要遵行我的律例,謹守我的典章,遵照奉行,就可以在那地安然居住。
  19   地必生產果實,你們就可以吃飽,在那地安然居住。
  20   如果你們問:在第七年我們不耕種,也不收藏我們的出產,我們吃甚麼呢?
  21   在第六年,我必命我的福臨到你們,地就會生產足夠三年食用的出產。
  22   第八年你們耕種時,仍有舊糧吃;直到第九年,收成新糧的時候,你還有舊糧可吃。
 
贖回地土的條例
  23   “地不可永遠賣掉,因為地是我的;你們在我面前不過是寄居的和客旅。
  24   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,你們應該讓人有贖地的權利。
  25   如果你的兄弟貧窮,賣了部分地業,他的至親可以來,把兄弟所賣的贖回。
  26   如果沒有代贖人,而他自己的經濟能力改善,足夠把地贖回,
  27   他就要計算賣地的年數,把餘剩年數的出產數值還給那買主,他就可以收回自己的地業。
  28   如果他沒有足夠的能力為自己收回賣了的地,他所賣的就要存在買主的手裡,直到禧年;到了禧年,買主必須把地歸還,賣地的人可以收回自己的地業。
 
贖回房屋的條例
  29   “如果有人賣了一所城內的住宅,在賣了以後的一整年之內,他有贖回的權利;在這些日子以內,他隨時可贖回。
  30   如果滿了一年期不贖回,那所城內的房屋,就要確定歸買主世世代代為業;就算到了禧年,買主也不必交出退還。
  31   但房屋在四圍沒有城牆的村莊裡,就要算為鄉下的田地一樣,是可以贖回的;到了禧年,買主要交出退還。
  32   至於利未人的城,就是他們所得為業的城,其中的房屋,利未人有隨時可以贖回的權利。
  33   如果一個利未人在他所得為業的城裡,沒有贖回已經賣了的房屋,到了禧年,買主仍要交出退還;因為利未人城裡的房屋,是他們在以色列人中的產業。
  34   只是他們城郊之地不可出賣,因為是他們永遠的地業。
 
借錢給窮人的條例
  35   “如果你的兄弟貧窮,在你那裡手頭拮据,你要資助他,使他可以與你一同生活,像旅客寄居的一樣。
  36   你不可向他收取高利,卻要敬畏你的 神,使你的兄弟可以與你一同生活。
  37   你借錢給他,不可向他取利息;借糧給他,也不可要他多還。
  38  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,曾經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,要把迦南地賜給你們,而且要作你們的 神。
 
買賣奴婢的條例
  39   “你的兄弟在你那裡若是貧窮了,賣身給你,你不可逼他作奴僕的工作。
  40   他在你那裡要像雇工和寄居的一樣;他要服事你直到禧年。
  41   到了禧年,他和他的兒女要離開你,歸回他本家,歸回自己祖宗的地業。
  42   因為他們是我的僕人,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,他們不可以賣作奴僕。
  43   你不可嚴嚴地轄制他,卻要敬畏你的 神。
  44   至於你需要的僕婢,可以來自你們四圍的列國,你們可以從他們中間購買奴婢。
  45   你們也可以從那些與你們住在一起的外人的兒女中,或是從他們的家族中,就是那些與你們在一起,在你們境內所生的,購買奴婢;他們要作你們的產業。
  46   你們要把他們留給你們的子孫作永遠的產業,你們要從他們中間取奴僕;只是你們的兄弟以色列人,你們卻不可苛刻管轄。
 
寄居者自賣為奴的條例
  47   “在你中間寄居的外人或是客旅若是富足起來,你的兄弟在他那裡卻漸漸窮乏,把自己賣給住在你那裡寄居的外人或客旅的家族,
  48   賣了自己以後,他仍有贖回的權利;他兄弟中的任何一個都可以贖他;
  49   他的叔伯或是他叔伯的兒子可以贖他,他家族中的骨肉至親也可以贖他;如果他自己的經濟能力改善,也可以自贖。
  50   他要與買主計算,從賣身那一年起,直到禧年為止;照著年數的多少,按雇工的工價計算贖銀。
  51   如果賣身時還有很多年才到禧年,他就要按著年數,照他賣身的價銀按比例償還他的贖價。
  52   如果距離禧年只有幾年,他就按著年數,與買主計算,按雇工的工價,償還他的贖價。
  53   買主要像每年雇用的工人那樣待他。不可在你眼前苛刻地管轄他。
  54   如果他不在這些年間把自己贖回,到了禧年,也可以和他的兒女一同離去。
  55   因為以色列人都是屬我的僕人;他們是我的僕人,是我把他們從埃及地領了出來的;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”
 

第二十六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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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行誡命蒙福(申7:12~24,28:1~14)
  1   “你們不可為自己做偶像,不可為自己立雕像或神柱,也不可在你們的境內安置石像,向它跪拜;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
  2   你們要遵守我的安息日;敬畏我的聖所;我是耶和華。
  3   你們遵行我的律例,謹守我的誡命,遵照奉行,
  4   我就按時給你們降下雨露,使地生出土產,田野的樹木也結果實。
  5   你們打禾,必打到摘葡萄的時候,摘葡萄必摘到撒種的時候;你們吃食物,吃得飽足,在你們的境內安然居住。
  6   我必使你們境內太平;你們睡覺,沒有人驚嚇你們;我使惡獸在境內絕跡;刀劍也不經過你們的地。
  7   你們必追趕仇敵,他們必在你們面前倒在刀下。
  8   你們五個人必追趕一百人,一百人必追趕一萬人;你們的仇敵必在你們面前倒在刀下。
  9   我眷顧你們,使你們繁殖增多,也必堅立我與你們所立的約。
  10   你們吃久藏的舊糧,要挪出舊糧,騰空給新糧。
  11   我必在你們中間安置我的居所,我的心也不厭棄你們。
  12   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;我要作你們的 神,你們要作我的子民。
  13  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,曾經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,使你們不再作他們的奴僕;我折斷了你們所負的軛,使你們挺身昂首地行走。
 
違背誡命遭禍(申28:15~68)
  14   “但如果你們不聽從我,不遵行這一切誡命;
  15   如果你們棄絕我的律例,你們的心厭棄我的典章,不遵行我的一切誡命,違背我的約,
  16   我就要這樣待你們:我必命驚慌臨到你們,癆病熱病使你們眼目昏花,心靈憔悴;你們必徒然撒種,因為你們的仇敵必吃盡你們的出產。
  17   我向你們變臉,你們就敗在仇敵面前;恨惡你們的要管轄你們;雖然沒有人追趕,你們仍然逃跑。
  18   經過這些以後,如果你們還不聽從我,我就要因你們的罪加重七倍管教你們。
  19   我必粉碎你們誇耀的力量;我要使你們的天像鐵,你們的地像銅;
  20   你們的氣力徒然用盡;你們的地不出產,境內的樹也不結果實。
  21   “如果你們行事為人與我的心意相違,不肯聽從我,我就要按著你們的罪,使災禍加重七倍地臨到你們。
  22   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,奪去你們的兒女,殘害你們的牲畜,減少你們的人口,使你們的道路荒涼。
  23   “但如果你們經過這些事仍然不歸向我,行事仍與我的心意相違,
  24   我也要與你們作對,按著你們的罪,再加重七倍擊打你們;
  25   使刀劍臨到你們,報復背約的仇;聚集你們到城裡,好使我打發瘟疫在你們中間,把你們交在仇敵的手裡。
  26   我斷絕你們的糧食來源以後,十個女人要共用一個爐子給你們烤餅,她們配給定量的餅給你們;你們要吃,卻吃不飽。
  27   “如果你們經過這事,還是不聽從我,行事仍與我的心意相違,
  28   我就必發烈怒,與你們作對;我要按著你們的罪,再加重七倍管教你們。
  29   你們要吃自己兒子的肉,女兒的肉也要吃。
  30   我必毀壞你們的邱壇,砍倒你們的香壇,把你們的屍體扔在你們仆倒的偶像上面;我的心必厭棄你們。
  31   我必使你們的城市變為荒場,使你們的聖所荒涼;我也不聞你們馨香的祭。
  32   我要使地荒涼,連住在那裡的仇敵也驚奇。
  33   我要把你們分散在萬國中,我又拔出刀來追趕你們;你們的地成為荒涼,你們的城市變成荒場。
  34   “當那地荒涼,你們又住在仇敵之地的時候,地就享受安息;那地要休歇,享受安息。
  35   因為你們居住在那裡的時候,地不能在你們的安息年中享受安息,唯有在荒涼的日子,才可享安息。
  36   至於你們剩下的人,我必使他們在仇敵之地膽戰心驚;風吹落葉也會嚇跑他們;他們必逃跑,好像逃避刀劍一樣;雖然無人追趕,他們卻跌倒。
  37   雖然無人追趕,他們卻像面臨刀劍,彼此撞跌;你們在仇敵面前,不能站立得住。
  38   你們要在萬國中滅亡;仇敵之地必吞滅你們。
  39   你們剩下的人,必因自己的罪孽在仇敵之地消滅,也因犯了祖先的罪孽日漸衰弱。
 
承認罪孽始蒙垂顧
  40   “那時他們就會承認自己的罪孽和他們祖先的罪孽,就是他們對我不忠的過犯,又承認因為行事與我的心意相違,
  41   以致我也與他們作對,把他們帶到他們的仇敵之地。如果他們未受割禮的心這樣謙卑下來,情願接受他們罪孽的刑罰,
  42   我就記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,記念我與以撒所立的約,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;我也記念這地。
  43   他們會離開這地,地在荒涼無人的時候,就可以享受安息,同時他們要接受他們罪孽的刑罰,因為他們棄絕了我的典章,他們的心厭棄了我的律例。
  44   雖然這樣,他們住在仇敵之地的時候,我還是不棄絕他們,也不厭棄他們,不把他們滅絕,我不會違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;因為我是耶和華他們的 神。
  45   因為他們的緣故,我要記念我與他們祖先所立的約;他們的祖先是我在列國眼前,從埃及地領出來的,為要作他們的 神;我是耶和華。”
  46   這些是耶和華在西奈山,藉著摩西頒布他和以色列人之間的律例、典章和法則。
 

第二十七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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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種許願還願的條例
  1   耶和華對摩西說:
  2   “你要告訴以色列人,對他們說:如果人許特別的願,獻身給耶和華,就要依照你的估價獻身價。
  3   你應該這樣估價: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,你要按著聖所衡量銀子的標準,估價五百五十克銀子。
  4   如果是女人,你要估價三百四十二克銀子。
  5   如果是五歲到二十歲,男子的估價是二百二十八克銀子,女子是一百一十四克銀子。
  6   如果是一個月到五歲,男子的估價是五十七克銀子,女子是三十四克銀子。
  7   如果是六十歲以上,男子的估價是一百七十一克銀子,女子是一百一十四克銀子。
  8   那人若是貧窮,不能支付你估定的價,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,讓祭司估定他的價;祭司就按著許願的人的經濟能力,估定他的價。
  9   如果所許的是可以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牲畜,獻給耶和華的任何牲畜,都要分別為聖。
  10   不可更換,也不可代替;無論是好的換壞的,或是壞的換好的,都不可以。如果人一定要以另一隻牲畜代替以前所許的牲畜獻上,那麼以前所許的和用來交換的,都要分別為聖。
  11   所許的若是不潔淨的牲畜,人不能把牠獻給耶和華為供物,就是把牲畜牽到祭司面前;
  12   祭司要按牲畜的好壞估價;祭司估價多少,就是多少。
  13   如果他一定要把牲畜贖回,就要按你的估價,多付五分之一。
  14   “如果有人把房屋分別為聖獻給耶和華,祭司要按房屋的好壞估價,祭司估價多少,就定它價值多少。
  15   把自己房屋分別為聖的人,如果要贖回房屋,就要按你估定的價銀,多加五分之一,房屋才可以歸他。
  16   “如果有人把自己產業的一部分,分別為聖獻給耶和華,你的估價要根據那地的撒種量:每撒大麥二十公斤,估價五百七十克銀子。
  17   如果他從禧年起,把自己的田地分別為聖,就要按照你的估價定那田地的價值。
  18   如果他在禧年以後,把自己的田地分別為聖,祭司就要照著到下一個禧年所剩餘的年數,給他計算價銀,然後從你的估價減去這價銀。
  19   把自己田地分別為聖的人,如果一定要贖回田地,就要按你的估價,多付五分之一,田地才可以歸他。
  20   如果他不贖回田地,而賣給別人,他就再也不能贖回田地了。
  21   到了禧年,買主就要交出那地歸耶和華為聖,像永屬耶和華的聖地一樣,歸祭司為產業。
  22   如果人把買來的田地,不是自己承受為業的田地,分別為聖獻給耶和華,
  23   祭司就要按照你的估價,給他計算,直到禧年為止;價值多少,他必須當天付給你估定的價銀,表示把那地獻給耶和華為聖。
  24   到了禧年,那地要歸還賣主,就是歸還那承受那地為業的原主。
  25   你的一切估價,都要照著聖所衡量銀子的標準。
  26   “唯獨牲畜的頭一胎,無論是牛或是羊,既然頭一胎是屬於耶和華的,人就不能再把牠分別為聖,因為這本是耶和華的。
  27   但如果是不潔淨的牲畜,他就要按照你的估價,加上五分之一把牠贖回;如果不贖回,就要按照你的估價賣掉。
  28   “一切永屬耶和華的聖物,就是人永獻給耶和華的物,無論是人或是牲畜,或是他承受作產業的田地,都不可以變賣,也不可以贖回;一切永獻之物都是歸耶和華為至聖的。
  29   如果有人永獻牲畜作永屬耶和華的聖物,就不可贖回;必須把牠殺死。
 
什一之物
  30   “地上的一切,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或是樹上的果子,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,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。
  31   如果人一定要贖回這十分之一,除物價以外,還要加上五分之一。
  32   牛群和羊群的十分之一,就是一切從牧人杖下經過的,每第十隻都是歸耶和華為聖的。
  33   人不可理會是好或是壞,也不可把牠更換;如果一定要更換,本來的與更換的,都要分別為聖,不能贖回。”
  34   以上這些就是耶和華在西奈山,為以色列人吩咐摩西的律例。